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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年01月02日
来源: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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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各相关单位:
根据公安部通告,国内许多地方发生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。在近期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,发现个别实验室、实验楼楼道停放、充电电动自行车。
特此强调通知,实验室、实验楼楼道禁止停放、充电电动自行车,希各学院(研究院)、实验室严格执行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
2018年1月2日